第(2/3)页 “傻小子,肖晓筱叫你一起去打篮球!” 声音清脆,听着像是百灵鸟在唱歌,我记得我在当时的作文水准里面用的最多的能够想到的就是这样一种形容方式,反正很动听就是了。 “那她干嘛不来叫我,偏偏让你来叫我?再说了,你们女孩子打什么篮球?” 我嘴硬道,其实我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虎扑的jr们听到我的话,一定会将我称之为钢铁直男的。 “不去拉倒!哼——”小丫头从鼻子里开始出气,听在我耳里竟也是那么可爱。 我站起身子,扑腾地拍着屁股,露出一口不算白也不算整齐的牙齿,道:“去、去,干嘛不去,待会让你看看我的高超球技!” 就这样,我第一次鼓足勇气走到了她的身旁,我穿着短袖,她也穿着短袖,我刻意保持着和她之间的距离,可又不想离的太远,越是着紧,就越是容易手臂碰触到她的手臂。 她的手臂凉凉的,一如我那时在大日头下无比凉爽快意的心情。 那时候走路的感觉就像是在飘一样。 “傻小子,我也考到市一中了!”她的声音淡淡的,却能够从中听出几分淡淡的喜气。 我笑着道:“那可真是太好了,就是不能和你做同班同学有点可惜了!” 我不知不觉地就讲出了心里话。 小丫头抿着嘴,偏头看了我一眼,又说了一声;“傻小子!”只是声如蚊蝇。 其实我很想说,我不傻,只是真的这样说了,倒显得我傻了! 第(2/3)页